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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通讯员李昆鹏)“3、2、1,放!”随着大家齐声呼喊,2.7万余尾的鱼苗欢快、活泼地奔向浔江,阳光下鱼鳞闪烁,生机盎然。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检察院与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随着鱼苗顺利“落户”浔江流域,平南县鱼类资源将得到丰富,水域生态环境也将进一步改善。
2023年3月正值禁渔期,黄某某在平南县西江流域某码头下游水域通过投放地笼的方式非法捕捞,获取渔获共计4.89千克。黄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地笼捕鱼的行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平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审查起诉期间,经过承办检察官的教育,黄某某认识到其行为给水生生物资源造成了破坏,诚恳承认自己的错误,愿意主动出资购买鱼苗,采取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被损害的浔江流域。
活动现场,在场工作人员对鱼苗的种类、规格、数量进行了检查,黄某某在检察官和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将2.7万尾的草鱼、皖鱼等鱼苗缓缓放入了浔江流域。
“经过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后,我认识到在禁渔期捕鱼是违法的,不应该为了一己之利而去破坏环境和资源,今后我也会提醒他人不要随便去捕鱼电鱼。”黄某某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