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于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下列情况,应当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有市价的长期投资
(1)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2)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3)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4)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5)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2.无市价的长期投资
(1)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等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2)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变化;
(3)被投资单位所从事产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变化,如清理整顿、清算等;
(4)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针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言的,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而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相对而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这种估算是事后的,客观一些,不同时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企业采取什么样的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在税收法规上均不予承认,从而避免对所得税的冲击。
虽然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与权益法的核算有着种种区别,但它们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联系,相互影响的。权益法下计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小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数额的多少,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也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高低。同时它们还反映了这样一种关系:“账面余额”减去"减值准备"等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最后得出的"账面价值",可以理解为此时此刻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也是"账面价值"的修正与补充,它们共同反映着长期股权投资的现时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与坏账准备同是资产减值准备,但范围不同。对坏账准备来说,是对局部资产计提的,对应的是母子公司之间某一项债权债务。当母子公司报表合并后,应收账款等于收回,坏账因素自然消除,因此坏账准备应予全额抵消。但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是被投资方的整体净资产,其可收回金额的减值隐含在总资产中。既然被投资单位的总资产减值已成事实,因此合并报表也应反映这个事实。如果在抵消长期股权投资的同时也比照抵消内部应收账款的同时抵消坏账准备的方法,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抵消(即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记“投资收益”),就会将原来已经反映较为真实的资产又重新虚列,同时高估了收益。
因此,从理论上来讲,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实际上是合并总资产的减项,不能抵消。但由于它是按照单个项目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既已抵消,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还留在报表项目中,于理不合。实际上当子公司的资产一经并入,此时的减值准备的意义已经发生了变化,体现的是子公司资产的减值,因此减值准备应下推到子公司各项资产中去,或是在合并报表中单列项目反映。但由于下推比较困难,也无法—一对应;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规定,单列项目也不实际。在目前情况下,建议将其转入“商誉”项目。由于是贷差,同样达到夯实资产的目的。这样,既解决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出现“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尴尬,也真实反映了合并资产的价值,使母公司原来运用的谨慎原则在合并报表中继续得到体现。
由于投资金石期货的成本与拥有该公司的权益之间存在较大差距,伊*特决定对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伊*特2008年7月25日刊登公告说,由于公司投资金石期货的投资成本与公司拥有该公司的权益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同时金石期货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公司特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威华德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截至2008年6月30日金石期货有限公司的整体价值进行了评估,对金石期货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8年6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公允反映。评估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拥有金石期货49%股权的评估价值为38230829元,公司投资金石期货的投资成本49369323.09元高于其公允价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拟对金石期货49%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1138494.09元,本次计提金石期货减值准备使公司2008年中期净利润减少11138494.09元,考虑到公司2008年1至6月经营业绩出现较好的增长态势,上述减值准备对公司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账面余额—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