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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件可以罚款吗

2023-04-26 11:21:38 来源: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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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案件可以罚款吗

盗窃案件可以罚款前提是不构成犯罪,如果是盗窃罪的会判处罚金,不会进行罚款。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根据本条规定,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相适应。也就是说,犯罪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犯罪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这是罪刑均衡原则在罚金裁量上的具体体现。在裁量罚金数额时应否考虑犯罪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刑法没有明确规定。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盗窃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三、盗窃罪一般多久开庭

法律快车提醒您,开庭时间要由法院安排,是不确定的。法律只规定了审结期限。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判决一般简单的案子需要三四个月的时间,复杂的会需要时间长一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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