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发证机关是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应由土地使用人携带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土地管理机关勘查土地现场,进行权属审核;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区别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证明的东西的不同:土地使用证是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文件,房产证是证明拥有该房屋使用的文件;
2.拥有的权利的不同:土地使用证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没有买卖土地的权利;
3.交易的权限的不同:只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是不能在市场上进行交易的;
4.办理窗口不一样:土地使用证要去城建收费中心和国土局办理;
5.期限不一样: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用途不同有分为70年、50年、40年。
房产土地使用用途一般是居住,即用于建设住宅。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
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