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共有一般指的是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对某一财产享有拥有权,这种按份共有一般是出现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继承遗产等方面,那么按份共有对外的责任是如何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各位读者进行解答。
按份共有对外的责任是如何的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按照应有部分,共同享有权利、分担义务的共有关系。所谓应有部分,就是指共有人对共有物所享有的份额权利。在法律没有相反的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相反约定时,按份共有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份额。但是,由于按份共有是建立在共有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之上的,法律在确认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时,还要保护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份额,顾全潜在共有人之间的关系,尽量限制共有人的数量,维护共有关系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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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我国法律对于按份共有人的处分权利进行了适当的限制,赋予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出卖人有偿转让其共有份额时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1、按份共有人转让自己的个人份额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是,按份共有人将其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2、按份共有的对内、对外关系
(1)对外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
(2)对内
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因此,当对外承担债务的共有人所承担的债务超出其应当承担的份额时,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