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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没有违约金的合同违约

2023-08-18 10:17:01 来源:问法

一、如何处理没有违约金的合同违约

没有违约金的合同应当按照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怎么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违约起诉流程:

1.因合同违约提起的诉讼,可以到被告所在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也可以到所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2.起诉方需要事先准备起诉状,以及能够证明违约方违约的各种事实证据材料。

相关材料搜集完后,即可到管辖地法院立案。

三、合同违约类型

1.预期违约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就是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

2.不履行合同

不履行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没有实施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不履行合同行为又可分为拒绝履行和不可能履行。

(1)拒绝履行。所谓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后,没有正当理由而表示不履行合同。

(2)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不可能履行又称为履行不能,是指合同债务人已经不可能再履行合同。也就是说,债务人在客观上已失去履行合同的条件或能力。

3.不适当履行

不适当履行合同是指合同债务人虽有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但该履行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因此,不适当履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数量上的不适当履行。

(2)质量上的不适当履行。质量上的不适当履行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瑕疵履行。瑕疵履行是指当事人交付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或规定的质量标准,包括品质、品种、规格、型号、花色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标准。二是加害履行。加害履行又称加害给付,是指合同债务人交付的产品有缺陷而造成债权人的人身损害或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损害。加害履行同时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3)履行地点的不适当履行。

(4)履行方法、方式的不适当履行。

(5)履行期限的不适当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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