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类型有如下几种:
1.营利法人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非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事业单位法人设理事会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理事会为其决策机构。
3.特别法人
特别法人是指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特别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后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二、设立公司法人的流程如下:
1.核名
前往工商局填写并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由工商局检索企业名称是否重名。
2.审核材料
向工商局提交基本材料申请领取营业执照。
3.领取公司营业执照
4.刻章备案
拿到营业执照后,携带相关的证件到指定的部门进行公章刻制和备案。找法网提醒,若刻章完成后,法人不能亲自领取,可由代理人携带法人亲自签字的刻章委托书前往领取。
5.税务登记
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相关材料前往地方国税局,进行税务登记并签订三方协议。
三、成为法人条件如下:
1.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组织的设立合法,其设立的目的、宗旨要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其组织机构、设立方案、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要独立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应该有自己的名称,通过名称的确定使自己与其他法人相区别。作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非企业法人的名称,应与其活动范围、活动内容等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