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双方无法达成离婚协议的,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起诉离婚,经法院审理,认为确有法定的离婚情形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律快车提醒您,离婚的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相关资料图)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不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准备起诉离婚的材料有: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家暴、出轨、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起诉离婚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无过错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1.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得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断。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