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缴纳时间规定是: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契税缴纳需要的材料有:
1.商品房买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或首期付款收据)。
【资料图】
2.二手房买卖、赠与:买卖契约或赠与公证书、评估单、原房证。
3.房屋交换:交换协议书、评估单、交换双方原房证。
4.房屋拆迁重购(安置)住房:拆迁安置合同或协议、拆迁公房买断协议或买断收据、重新购房的合同或契约、购房发票或首付款收据或评估单、原房证、低保证(限低保户)、根据具体情况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契税申报缴纳流程如下:
1.申报
纳税人领取、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份)。
《契税纳税申报表》可直接登录南宁市地税局网站的表单下载版块下载填写,也可到办税服务厅领取填写。
2.初审
受理人员对《契税纳税申报表》和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找法网提醒,初审未通过的,受理人员应告知纳税人不通过的原因,并指导纳税人重新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或补充需要的相关资料,初审通过的,由受理人员签收《契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
3.缴纳税款
(1)将纳税人申报的房屋、土地的成交价格与评估价格、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核定纳税人房屋、土地的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出具审核意见,制作《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
(2)将经审批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的计税数据交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3)将盖有地税部门征收章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传递给开票人员。
(4)纳税人缴纳税款,领取契税完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