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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广告费归业主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每日简讯

2023-06-30 16:26:00 来源:法问网

电梯广告是一种新型广告媒体,它是指在城市楼宇电梯内壁上制作、刊载的广告载体。电梯广告类型多样,以商务电梯、楼宇电梯为主,表现形式主要为在电梯轿厢内安装成相框的形式,还有一种是在电梯门上直接安装广告。而小区的电梯成了安放广告的一个极大商机。广告投放给小区带来了收益,但是好像从来又没有听物业公司说起这笔收益?也从没有得到这笔收益?本次,律霸小编就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可知:业主对电梯广告投放有决定权物业公司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投放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的同意。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时,物业公司不能擅自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内投放广告。也就是说,小区电梯投放广告的,只有业主作为电梯的所有人,有权决定是否悬挂电梯广告。

电梯广告的收益归业主所有小区内的楼道、电梯等属于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同共有部分。法律规定所有权人依法享有收益,所以电梯广告的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而不属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作为具体事务的执行人,可以事先与业主签订相应合同,享有相关的代理费和劳务费。

沈阳市大东区鹏利花园小区里,物业公司在小区ab区楼道、大堂和电梯等公共区域,投放了大量广告。广告商先后支付给物业公司26万元。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广告,收取广告费并私自占有使用。

物业公司辩解称,从2004年经过政府批复和招标备案取得该区域经营权,运营成本每平b区每平方米1.5元。物业公司在成本逐年增加的情况下,一直亏损运营。这笔钱款已用来补充物业费收入不足的部分。

根据《物业广告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物权法》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七十六条 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要由业主共同决定。

最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应归属全体业主共有。未经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使用该收益。法院依法判决广告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解决方法如下:

1.小区业主可以针对公共区域经营性收益,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主委员会。

2.小区业主可以授权业主委员会对电梯进行管理。业主委员会再委托物业公司执行具体事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收益分配,并建立其相关的审议制度,对小区内所有利用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进行核算,扣除物业公司的劳务成本,以及公共部分的养护费用,剩下所有的收益应归业主所有。

3.业主委员会还可以与物业公司事先签订合同,明确共有部分广告的收益归属,及其分配等。

4. 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提供小区广告收益去向。 如果与物业公司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返还广告收益。

以上就是律霸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电梯广告费归业主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现实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们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机关,或者在第一时间找律霸网律师在线图文咨询或电话咨询。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也可以咨询律霸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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