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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乘客开车门撞人谁的责任 世界最资讯

2023-06-09 08:35:40 来源:互联网

停车、开门、下车,这样稀疏平常的一件小事,却暗藏着巨大的“危机”,稍有不慎就会酿成严重后果。一旦发生了这种“开门杀”事故,责任到底是由开门的乘客承担,还是需要司机承担连带责任呢?


【资料图】

网友咨询:

出租车乘客开车门撞人谁的责任

律师解答:

机动车责任,机动车在临时停车开关车门时,应靠边停车,观察周围的道路交通状况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关车门,否则将被认定为有过错。因此,只要开车门导致别人撞上来的,原则上应当认定机动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就打开了车门。因为法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律师补充: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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