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试着在征婚网站上用虚假信息进行注册,并冒充白领,竟有男士“上钩”。注册如此随便,那么征婚网站到底要不要为用户的“交友安全”负责呢?
(资料图)
网友咨询:
在相亲网站被骗,可以告平台吗?
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郭彬彬律师解答:
应该区分该网站网络运营是有偿还是无偿服务。对于提供有偿服务的,网络平台服务商应尽到较高的审查、管理等义务;对于提供无偿服务的,一般过失不一定追责,但对于存在过错或重大过失等导致侵害他人权益的,应该负法律责任。
根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网络平台有义务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对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郭彬彬律师解析:
婚恋中介是个特殊行业,如果企业盲目追求利益而忽视社会责任,毁掉的不仅是当事人终身的幸福,更可能是一个家庭寄托的希望。因此信息保真、建立信任,应成为婚恋网站的根基。为了更好地开展业务,平台可与用户订立合同,在获得授权后,依据《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进行实名认证。婚恋平台应加强对员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强化用户信息保护意识;此外还要加强日常管理力度,确保所有制度和规定得到落实。
除此之外,如果网络平台存有对用户做出承诺或具体的服务内容,事后又没按照相关承诺或内容履行义务的,仍免不了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郭彬彬律师简介
郭彬彬,男,专职律师,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并精通各类法律规定,善于从法律的外在规定结合办案实践把握其立法本意。在信诚为人、勤谨成事、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