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就要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就要给付相应的抚养费,另一方还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那么有探视权就能强行带走孩子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可以带走孩子的。离婚后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的行为,属于侵犯另一方抚养权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应当遵守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孩子探望权和抚养权的规定。如果离婚探望孩子时把孩子带走,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中止探望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资料图】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探视权起诉的诉讼流程为:
(一)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向法院提交材证据材料;
(三)立案庭受理之后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四)当事人收到后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其他诉讼费用;
(五)法院排期开庭审理;
(六)法院出具判决书。
行使探望权有一些注意事项是大家必须了解的,比如:
(一)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二)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三)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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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上面所说的,探视权对于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一个好的家庭气氛能够让孩子更加健康的成长,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不能够阻止另一方来探视孩子的,如果强力的阻止那么另一方是有权力向法院起诉,所以,孩子的探视权是必须在协议离婚的时候就要商量好,才能避免以后引起各种纠纷。
有探视权也是不可以带走小孩的,双方当事人都要遵守法院的判决。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探视权就能强行带走孩子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