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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做担保人吗,公司对外做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环球看点

2023-03-28 08:17:34 来源:法问

公司担保人是指在国际借贷协议中,由公司充当借款人的担保人,向贷款人保证借款人履行其债务,如果借款人不履行债务.则由公司负责履行。那么,公司可以做担保人吗,公司对外做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资料图片)

网友咨询:公司对外做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四川明冉律师事务所陈晓婷律师解答:

公司可以做担保人,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公司对外做保证人的条件:

对外保证中的保证人可以是中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法人。经批准有权经营对外保证业务的中资金融机构可以出具对外保证,具有代位清偿债务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包括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出具对外保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时,可以出具对外保证。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陈晓婷律师解析:

担保人即保证人,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公司不具备为其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为保证人的行为能力。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1、被禁止行为的主体是董事、经理,而非董事会;

2、被禁止担保的主债务为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

3、用以担保的财产是公司的资产,如果以个人资产提供担保则不受限制;

4、董事、经理违反上述规定提供担保的,在债权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情况下,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标签: 对外保证 企业法人 的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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