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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出故障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天天观天下

2023-03-26 18:08:00 来源:法问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事故的责任者就需要为此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将受害者受到的损失等等进行赔偿。而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中责任者赔偿的金额或是赔偿的责任范围并不是那么的清楚,那么,公交车出故障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2015年11月7日,王强一大早驾车从停车场出发,开始公交营运工作。由于路面结了一层薄冰,王强开车特别小心,但当他驾车行驶至乌市昆仑路陶瓷市场路段时,车辆发生故障突然自行刹车,车厢内的乘客顿时一片惊呼、东倒西歪。所幸,王强凭借多年经验,将车辆控制住停至路边,当他准备进一步检修时,发现身后一名乘客倒在地上呻吟。王强立即拨打120,并将该乘客送往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这位名叫张芳的乘客尾骨骨折。王强给张芳垫付了1万元医药费。一年后,张芳逐渐康复,她要求王强和公交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2016年11月,张芳将王强及公交公司起诉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法院。那么,王强和公交公司是否该在发生意外后对乘客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重庆渝礼律师事务所刘万富律师解答:


(资料图片)

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消费者乘坐公交车,公交公司和驾驶员作为承运人,有义务将消费者安全运输至目的地。公交司机王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因车辆故障致使车辆紧急制动(急刹车),导致消费者张芳身体受到损伤,而公交公司和驾驶员有义务保养运营车辆,故与张芳受到的损伤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但张芳作为成年人应注意乘车安全,从车内监控视频显示,其在车厢内确实未抓牢扶手,因此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由于公交司机是公交公司的驾驶员,事故发生在公交车运营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判决,公交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张芳的损伤承担80%的赔偿责任,各项损失共计9.5万余元,张芳自行承担20%的责任,司机王强在本案中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刘万富律师解析:

对于责任的承担:

乘客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刹车行为是车辆故障还是司机操作等,都会对最终的责任划分产生影响。对于司机在职务行为中因失误或过错造成的损失,公交公司虽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案后依法进行合理的追偿。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权责任法》第20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标签: 公交公司 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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