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忙的生活里,人们选择忙里偷闲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有些人会选择和家人徒步去旅行,有些人会选择报名旅行社去参团旅行,在旅游的过程中,一些旅游者难免会遇到旅行团损害自己利益的行为,给旅游者造成了损失,这时候旅游者可以向旅行社要求旅游损害赔偿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旅游被强制买东西,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友咨询:我们同事几个人报了旅游团跟团去玩,遇上了强制消费,让我们进一个展览室,要求我们一定要买东西,不买就不让我们出去,我们在里面被关了快两个钟,基本上一人花了一千多元,旅行社有没有责任,我们要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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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瑞律师事务所穆鹏祥律师解答:
当旅游者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以下四种维权方式可供选择: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申请调解; 三是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四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请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动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为90天,不要因自身原因延误维权期限。
强制消费已经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自愿、平等、公平、诚信信用原则,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如果你能提供出证据,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穆鹏祥律师解析:
旅游损害赔偿的范围确定有以下两种,内容如下
(一)旅游损害范围包括约定赔偿
在旅游合同中对赔偿范围有约定的,如果发生了旅游服务损害,一般均应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对游客加以赔偿。如果旅游合同的约定显失公平,作为受害方的游客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
(二)旅游损害范围包括按实际损失赔偿
旅行社应当赔偿因自己违约给游客造成的实际损失,这种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作为旅行社应该承担的责任:
(一)旅行社不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旅行社具备履行条件,经旅游者要求仍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还可以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
(四)由于旅游者自身原因导致包价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或者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五)在旅游者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旅行社未尽到安全提示、救助义务的,应当对旅游者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