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房承租拆迁纠纷屡见不鲜,有公租单位直接腾退不予补偿的,有居住人私自变更承租人导致继承人拆迁利益受损的,有居住人因户籍问题不予安置的,有居住人、继承人、实际赡养人拆迁利益分配不均等纠纷。那么,公房承租权能不能继承,有什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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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权能不能继承,有什么法律规定?
安徽曙春律师事务所岳静律师解答:公房承租权是权利的复合体,不仅仅是承租关系这一债权关系中的权利,也包含了物权的内容,即受人身关系限制的物权。
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承租权能否继承主要看公房承租权是否符合遗产范围。《继承法》第三条及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意见第3条没有明确规定公房属于遗产范围,同时公房的承租权利也没有明确规定为个人合法财产权利,法律没有明确公房承租权可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权利得以继承,因此在解决纠纷具体适用法律时还是缺乏明确的依据,公房承租权不能直接适用《继承法》规定。也就是说,公房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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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静律师解析:
公房承租是指公房所有人或管理人将国家所有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所有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法律行为。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企业、事业单位所有,当事人只享有使用权或者说承租权。
公房承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产物,是我国传统福利住房分配制度的体现。分为统管公房和自管公房两种,即分别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国有公房和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自行营建、自行管理的房屋。
公房承租权是权利的复合体,不仅仅包含有债权的部分,也包含物权的内容。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的规定,法律没有明确公房承租权可以作为公民个人财产权利得以继承,因此在解决纠纷具体适用法律时缺乏明确的依据。
根据现有的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权利基础是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变更,并非基于继承关系的法定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