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讲堂 >

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期限,打离婚官司的步骤有哪些?|环球热资讯

2023-03-19 11:27:30 来源:法问

现在很多夫妻离婚时会因财产等发生纠纷,所以很多人离婚会选择诉讼离婚。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那么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期限有哪些,打离婚官司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

法妞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涉及的法定期限,打离婚官司的步骤有哪些?


【资料图】

窦欣欣律师解答: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

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判决,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窦欣欣律师补充: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解释”第三十条规定,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标签: 人民法院 夫妻共同财产 损害赔偿
延伸阅读: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保险法

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