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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劳动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天天视讯

2023-03-18 11:14:19 来源:法问

近年来,我们通过网络经常看到类似精神病人患者被拐卖或诱骗进“黑心”工厂强迫劳动的新闻。这些人利用精神病人,一般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智力缺陷,通过打骂等暴力方式恐吓威胁他们劳作,给这些人的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被社会所深恶痛绝。强迫职工劳动罪是指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后,本罪已改为“强迫劳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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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劳动罪,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资料图片)

王松高律师解答: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方法,是指将他人的人身自由控制在一定范围、一定限度内的方法。如不准职工外出、不准职工参加社交活动等。

强迫劳动罪中的暴力包含致人重伤的暴力,即以暴力强迫他人劳动致人重伤的,只构成强迫劳动罪一罪。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强迫他人劳动,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患职业病的;

(二)采用殴打、胁迫、扣发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强迫妇女从事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或者强迫处于经期、孕期和哺乳期妇女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以上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强迫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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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高律师补充:

犯罪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这里的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我国《劳动法》及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认定客观方面要注意三点:一是必须表现为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这是构成本罪的前提条件;二是强迫劳动,其表现形式有:以殴打、没收押金和集资款强迫劳动,强迫超体力劳动,强迫长时间劳动,强迫劳动不给报酬或少给报酬等;三是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之一。

犯罪主体——自然人和用人单位均可以构成本罪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标签: 人身自由 强迫劳动罪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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