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开办公司,选择成立一人有限责任还是个人独资企业,就投资来说是要认真考虑的。两者是各有利弊的,所以要能够分清它们的区别,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与自己相适应的公司形式。那么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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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有什么不同,表现在哪些方面?
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董晓斌律师解答:
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不同: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应该带有“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而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则不能称公司。
3、设立条件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并没有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限制,只需“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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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董晓斌律师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又称“独资公司”,根据《公司法》第58条的规定,所谓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公司”在广义上还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但目前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的规定,所谓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承担的刑事责任不一样。一人有限公司是独立法人,涉及刑事犯罪可以作为单位犯罪进行刑事处罚,再追究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个人独资企业不存在单位犯罪,以个人承担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