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那么注销公司需要清算报告吗,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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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需要清算报告吗,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解答:
注销公司需要清算。之所以要求出具清算报告,也是为了确保公司税务财务上没有异常。做清算报告,也是为了顺利完成税务注销,这样,公司注销也就顺利进行了。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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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解析:
清算报告内容:
1.注销单位的概况,包括注销单位的性质、地址、法人证书编号代码标示、资金、
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原因;
2.注销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者海关出具的完整纳税证明;
3.注销单位确定清算基准日账面负债情况;
4.注销单位流动资金、对外投资、固定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负债明细表;
5.注销单位债权确认情况;
6.清算组织提供的注销单位有无诉讼争议和未完结的事项说明;
7.清算费用,详细注明支出清算费用的项目和数字;
8.清算结论,对注销单位清算的整体资产进行总估价。